根据《平顶山学院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公告》《平顶山学院关于招聘医学专业人才考核等环节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平顶山学院招聘医学专业人才考察人员名单及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察安排
(一)考察对象
本次招聘工作考察环节共计1人(名单见附件)。
(二)考察时间
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。
二、考察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
(一)报送政审有关证明材料(无固定格式,需注明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)。
提交地点:平顶山学院医学部综合办公室。
提交时间: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(上午8:00-11:30;下午3:00-5:30)。
注:提交政审有关证明材料的同时,填写《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》(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1寸照片)。
(二)领取《接收函》或《商调函》
领取地点:平顶山学院医学部综合办公室。
领取时间: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(上午8:00-11:30;下午3:00-5:30)。
注:1.因开具《接收函》或《商调函》需要,请考生务必在提交《政审证明》前,核实清楚个人档案所在单位(院校)的准确名称后于1月12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医学部综合办公室(可以短信形式)。
2.政审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邮递形式提交至医学部综合办公室(邮递请选择邮政EMS,邮递前请告知工作人员。接收人:平顶山学院医学部综合办公室,地址: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崇文路中段平顶山学院医学部综合办公室,邮编:467000,联系电话:0375-2657027)。
3.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《接收函》或《商调函》、填写《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》的,可以提前告知接收地址,医学部会以邮递形式将《接收函》或《商调函》及《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》邮递给接收人(邮政EMS快件,到付)
(三)提交个人人事档案
考生携带《接收函》或《商调函》前往个人档案所在单位(院校)办理档案转移手续,档案接收部门: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,具体地址: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。
三、相关说明
1、开具政审的途径有:(1)应届毕业考生可在毕业的学校所在院(系)党支部开具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(派出所)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具;(2)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在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(派出所)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具;(3)往届毕业目前待业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(派出所)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具。
2、有关部门提供政审相关证明材料过程中,若需介绍信等相关函件,请于1月11日前(上午8:00-11:30;下午3:00-5:30)到平顶山学院医学部综合办公室领取,若不能到达现场领取的,可以提前告知医学部工作人员接收地址,医学部工作人员会以邮递形式将相关函件邮递给接收人(邮政EMS快件,到付)。
3、考生领取《接收函》或《商调函》后务必于1月19日之前将个人人事档案以机要形式送达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(可电话联系档案是否到达)。确认档案到达后请告知医学部工作人员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考察期间,请考生保持全天通讯畅通,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(二)考察期内不符合《平顶山学院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公告》《平顶山学院关于招聘医学专业人才考核等环节的通知》中相关要求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(三)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,隐瞒欺骗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,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。
(四)如有其他事宜请关注平顶山学院医学部主页公告。
五、联系地点及电话
平顶山学院医学部:何老师;电话:0375-2657027;
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: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;
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部电话:0375-4996895;
平顶山学院医学部
2023年1月9日
附件:平顶山学院招聘医学专业人才考察人员名单(1人)
苏林博